湖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湖州市医保实时结算的公告

2024/02/27 1.9w 阅读 532 点赞

为加强医保网络安全保障,推进“智慧医保”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的建设,我市将实施医保专网设备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

全市定点医药机构。

二、时间

2024年2月29日23时至3月1日2时,暂停全市医保联网实时结算。

三、指南

1.暂停实时结算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参保群众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①院端重新结算:可在业务恢复正常办理后,至医院医保服务窗口重新使用医保结算;

②线上渠道:“浙里办”APP-浙里医保专区-我要报销;

③线下渠道: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或所在乡镇(街道)医保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报销需提供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门诊病历及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报销门诊费用提供)、出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报销住院费用提供),特殊情况需提供检查或化验报告单、处方等必要的佐证资料。

2.咨询电话

吴兴区:0572-2289364

南浔区:0572-3023219

德清县:0572-8280297

长兴县:0572-6024847

安吉县:0572-5021357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