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出台的《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关落地执行工作(试行)的通知》,家庭共济对于湖州老百姓来说存在哪些新变化?
一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扩大了:
从原来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是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可使用范围扩大了:
从原来的普通门诊、药店购药可用扩大到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慢特病、住院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包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更值得一提的是,个人账户资金也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
三是跨统筹区绑定家庭共济的近亲属结算方式改变了:
跨统筹区绑定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从原本返回授权人参保地提起零星报销才能使用共济账户资金,改变为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省去了零星报销的步骤,满足了参保人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的需求。
大家要注意哦,还有以下几点需要重视:
家庭共济只是共济个人账户的钱,医保资格不能共济。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在办理家庭共济时,通常需要准确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等,湖州市采用个人承诺制,但也需要如实填写绑定双方的关系。
三是结算形式固定不支持被授权人跨授权人结算情形(即甲授权乙,乙授权丙,若乙账户无结余,丙不能跨过乙用甲)。
来源:市医保管理中心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