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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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1008005/2026-1010433078
- 文件编号:湖政发〔2026〕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EC00-2026-0006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02-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有效性:有效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7 09:48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3元。
本通知施行后,《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湖政发〔2024〕9号)同时废止。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