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500MB15011651/2025-1010404108 | 成文日期: | 2025-09-1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
各区县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湖州市大病保险办法》和《湖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确定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成年人个人缴费680元(含大病保险5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政府补助1310元(含大病保险60元、长期护理保险5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费550元(含大病保险50元)、政府补助1260元(含大病保险6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160元(含大病保险5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政府补助1310元(含大病保险60元、长期护理保险50元)。
二、职工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
2026年度职工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95元(其中大病保险50元、长期护理保险45元),可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转105元/人(其中大病保险60元、长期护理保险45元)。
三、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