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4213/2023-00031 | 成文日期: | 2023-03-0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湖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
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湖州市公安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二条 根据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确定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并做好动态调整更新,做好相应的主动公开工作。
第三条 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第四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对多个申请人申请公开的相同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将该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