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
(一)上级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2025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我省将“生育支持”相关内容纳入健康浙江考核,将“幼有善育”纳入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形成刚性约束,推动各项政策加快落地。
(二)湖州有需要。当前,我市人口少子化、老龄化形势比全国、全省更为严峻。从人口数据看,2024年全市总和生育率仅0.9,低于全国1.09、全省1左右的平均水平,更低于维持人口正常更替所需的2.1;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自2021年起连续4年负增长,全省为-0.36‰;常住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25.6%,高于全国22%和全省22.4%平均水平。就业形势严峻、教育内卷和育儿成本高等问题,持续制约家庭生育意愿。市级层面亟需出台系列政策制度,有效释放生育潜能,为我市加快实现“两基本一率先”夯实人口基础。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6号)。
三、特色亮点
一是目标设定体现“湖州态度”。《若干措施》围绕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聚焦婚恋、生育、养育、教育等关键环节,从氛围营造、政策覆盖、服务可及、群众满意等多方切入,提出系列支持措施,均致力于形成可落地、可衡量、可感知的建设成果。
二是政策支持体现“湖州力度”。《若干措施》系统集成了经济支持、服务供给、权益保障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提出在落实育儿补贴制度基础上,发放新婚礼包、生育礼包、入托补贴等多元激励;明确二孩、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优惠等配套举措,着力构建全链条、多维度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三是服务供给体现“湖州温度”。《若干措施》着眼婚育全程,推动服务链条化、人性化。从一站式的婚姻家庭服务,到全周期的早孕关爱、母婴安全和妇幼健康服务;从“医疗保障+科学养育”的医育结合托育到学前教育“安吉游戏”,系列举措致力于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富人文关怀的公共服务,营造温暖和谐的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四是体系协同体现“湖州维度”。《若干措施》注重体制机制创新与系统整合,着力构建多跨协同、整体智治的工作格局。提出建立一批生育友好、儿童友好基本单元、构建“1+1+N”托育服务模式、优化“1+5+2+N”妇幼健联体并融入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协同发力的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新格局。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读人:李敏瑶,联系方式:0572-276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