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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APP举报城市管理 问题奖励办法(试行)》

2019/08/05 8.0k 阅读 80 点赞

ZJEC65-2019-0002

湖综执〔201913

关于印发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APP

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派驻)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APP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85

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APP

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办法

(试行)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互联网+电子政务信息惠及民生等民生服务项目,紧紧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增强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愿,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出湖城管家”APP举报城市管理问题,积极鼓励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目的

围绕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城市管理理念,努力打造城市管理全民参与的新模式,让市民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充分发挥市民的主人翁精神,使市民成为城市管理监督员,及时反映问题,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践行为市民服务、请市民参与、让市民满意的城市管理要求,助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奖励原则

1.公平合理、因事施奖。严格按照《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APP举报问题奖励办法(试行)》实施奖励,坚持奖不虚施的原则,确保奖励公开、平等、合理。

2.奖励得当、注重实效。重视奖励的社会效果,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

3.鼓励引导、全面参与。对市民实施奖励时,兼顾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除奖励外,适时开展年度城市好管家等评比活动。

三、奖励依据

《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市、区县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表扬或者奖励,并对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四、举报范围

吴兴区月河街道、朝阳街道、爱山街道、飞英街道、龙泉街道、湖东街道所辖行政区域和高新区、织里镇、八里店镇、环渚街道建成区,南太湖新区凤凰街道、康山街道、龙溪街道、仁皇山街道、滨湖街道和杨家埠街道建成区。各类社区内部相关管理问题暂不涉及。

五、奖励标准

市民利用湖城管家手机APP,在举报范围内举报城市问题经平台核实有效的,予以相应的奖励,每举报一个城市管理问题奖励5元或10元(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举报范围和问题如有调整,将会在APP中发布通知)。

六、奖励兑现

1. 每月奖励情况均于翌月15日前确认,并于翌月底前以现金(支付宝、微信)或电话卡等方式兑现奖励。

2.对市民举报奖励兑换有效期为60天,逾期作废。

3.每月个人举报奖励额度不超过500元。

4.相关说明:

1)从事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上报问题不给予奖励。

2)举报的问题描述、照片等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给予奖励。

3)同一问题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者。

4)对弄虚造假举报、恶意制造城市管理问题、破坏市容环境,骗取奖励的,经查实,将对其上报账号进行屏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湖州市中心城区市民举报问题奖励标准

      2.“湖城管家手机APP举报问题图例说明


 

附件1


 

湖城管家手机APP举报问题奖励标准

类别

序号

问题类型

问题描述

奖励标准

备注

1

指示牌

各类道路指示牌(旅游导向、水域警示等)存在破损、严重变形,影响使用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2

窨井盖

存在缺失(移位)、破损、沉降等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破损面积需要超过25平方厘米,开裂且影响安全;沉降需超过3厘米

3

化粪池

化粪池与出粪口盖板破损、缺失(移位)、沉降等,粪槽、便槽()和管道破损,内外墙面粉刷、磁砖(墙砖)破损或剥落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破损面积需要超过25平方厘米,开裂且影响安全;沉降需超过3厘米

4

消防、供水设施

明显破损、漏(渗)水,设施缺件影响正常使用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拍照时,拍清设施上的编号

5

照明设施

路灯、景观灯、地灯、高杆灯等存在破损、缺失等现象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政府节能减排关闭的亮化除外

6

水域护栏

存在破损、缺失、脱落、塌陷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10


7

立杆、管线

各类管线明显裸露在外的;立杆上涂料(油漆)剥落、断裂、倾倒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立杆上涂料(油漆)剥落面积需超过单面30%

8

架空线缆

在公共场所架空的线缆破损下坠,影响行人安全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10

紧贴墙面或地面、对通行无影响且无线头裸露的问题不立案

9

交通设施

红绿灯、道路信息显示屏、交通标志牌等有破损、缺亮、缺失、内容错误现象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交通护栏(含中央隔离带护栏、机非隔离护栏、人行道路侧护栏)有破损、缺失现象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护栏一个单位(块)内缺失3根(不含)以下,且无安全隐患、不影响使用功能、对市容市貌影响不大的不立案;护栏底座轻微破损不立案

10

门牌、路名牌

城市道路两侧的门牌、路名牌、地名牌有明显弯曲、卷边、不整洁、破损、锈蚀、缺失、内容错误等现象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在视野范围内,锈蚀、油漆脱落区域面积超过单面的30%需立案

11

城市家具

桥梁、地下通道、各类公交站台、亭、市民休闲娱乐设施等公共设施破损、缺失、锈蚀等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12

亭体

报刊亭、电话亭、邮筒、信息亭、自动收货机等或辅助设施存在破损、缺失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类别

序号

问题类型

奖励标准

备注

13

无照经营游商

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有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因其有较大的流动性,以白天工作时间举报为准

14

店外经营

沿街和广场周边商铺有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需大面积占道,影响行人通行的

15

占道经营

在公共场所从事经营行为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16

广告

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沿街建(构)筑物墙体、立柱、台阶、踏步等)上面擅自悬挂、书写、张贴广告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1.印章广告需3个(含)以上可立案

2.卷闸门上张贴涂写的小广告不立案

3.公共信息栏内正常张贴的小广告不立案

主干道上擅自张贴悬挂经营性标语、条幅、气球、直幅等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超出店家立面违法设置的广告牌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自身廊檐下台阶上设置的广告牌不立案

公共场所横幅乱吊乱挂,或横幅破损、卷曲、脱落等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特定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元宵、五一、中秋、国庆等)期间,单位设置于自身场地上的欢度佳节类横幅不立案

街头擅自散发小广告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店牌店招破损、一店多招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破损面积超过单面的30%立案

17

接坡

人行道道沿有混凝土、石板、铁架等引坡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18

堆物堆料

沿街道路或公共场所有大面积杂物乱堆放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路(桥)面有明显的混凝土、沙、石、渣土等建筑废弃物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19

沿街晾晒

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5件以上或超1平方米

20

占道废品收购

主次干道上堆放收购物品或占用公共场所(广场、公园)堆放收购物品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21

擅自取水

擅自在消防栓上取水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10

环卫正常取水除外

22

毁绿占绿

公共绿地内有随意停放车辆、擅自种菜、乱堆杂物、倾倒建筑垃圾等毁绿占绿现象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23

占道施工

超出店家立面违法占道施工或施工未围护的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类别

序号

问题类型

奖励标准

备注

24

垃圾中转站

垃圾中转站大门出口垃圾撒漏、门面不整洁、有严重异味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25

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外立面破损、无标志牌或标志牌破损、内部照明设施、冲水设备、洗手器具损坏或缺失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26

路面保洁

路(桥)面有成堆成片的垃圾包、瓜皮果壳、纸屑、烟蒂(每平方米5个以上)等废弃物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环卫作业中有序堆放的垃圾不立案

27

垃圾箱

果壳箱、垃圾房(箱)垃圾满溢,未及时清理;周边有废弃物;地面有污水、油污及焚烧痕迹;箱体设施缺失、破损、锈蚀或腐蚀,影响使用功能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垃圾箱外3袋以上的小袋垃圾可立案

28

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存在陈旧、破损、缺失、缺亮、有错字现象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29

宣传栏

各类宣传栏存在破损、缺亮、锈蚀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30

雕塑

城市雕塑、艺术景观、艺术小品等设施存在破损、缺失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破损面积超过单面的30%立案

31

灯箱霓虹灯

灯箱霓虹灯缺失、断字缺亮、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32

废弃车辆

存在长期占道停放无人使用的机动车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10


33

动物尸体

公共场所发现动物尸体未及时清理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10


绿

34

绿地指示牌

破损、严重变形、锈蚀,显示内容错误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35

绿化护栏

城市道路上绿化护栏设施破损、脱落、缺失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护栏一个单位(块)内缺失3根(不含)以下,且无安全隐患、不影响使用功能、对市容市貌影响不大的不立案

36

花坛、花架花钵

立面破损

符合立案标准的奖励5

破损面积需超过单面30%

注:1.内容如有变动,以 APP公告为准;

2.举报要求:每次上报需不少于2张照片,一张近景一张远景,近景反映问题,远景反映位置;地址描述按照路名+门牌号+固定标志性建筑+问题描述;

3.时间要求:处置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2

 “湖城管家手机APP举报问题图例说明

1.张某在外环东路发现益康早餐门前交通护栏移位,通过湖城管家”APP点击我来爆料,填写描述信息后提交,经系统认定确实存在,立案处理。该案卷符合“‘湖城管家’APP举报问题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2.何某在凤凰路发现大管家房产门前有横幅乱吊乱挂,通过湖城管家”APP上报,经系统认定确实存在,立案处理。该案卷符合“‘湖城管家’APP举报问题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李某在滨河路发现同心饭店门前人行道上有暴露垃圾,通过湖城管家”APP上报,经系统认定确实存在,立案处理。该案卷符合“‘湖城管家’APP举报问题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4.孙某在苕溪东路发现有绿地护栏破损,通过湖城管家”APP上报,经系统认定确实存在,立案处理。该案卷符合“‘湖城管家’APP举报问题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抄送: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85日印发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全面举报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问题,现印发《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APP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就《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办法》提出的背景和意义

“湖城管家”APP是在“最多跑一次”、“互联网+电子政务”、“信息惠及民生”等大背景下,在城市管理领域基于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整合开放政府数据,开展市民公共服务,实施信息惠民服务工程的创新实践。项目“以民为本”、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市民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出地图、我来爆料、管理指数、我的共四个方面的公共服务应用,形成面向广大市民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统一平台,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办法》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一)发展目标

     “湖城管家”APP举报问题平台的建设,为湖州市城市管理推广“全民共管”的理念提供了实施落地的平台,给市民提供了便捷的参与城市管理的途径;是湖州市城市管理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体现,是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桥梁,是“放管服”政策措施的有力支撑;架起了城市管理部门和市民之间互动和沟通的桥梁,让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当中,并提交相关意见建议,真正起到了门户和窗口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

制定“湖城管家”APP举报问题奖励办法,鼓励市民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充分发挥市民的主人翁精神,使市民成为城市管理监督员,及时反映问题,解决城市管理问题,践行“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城市管理理念,助力城市管理全面提升。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奖励目的。主要明确奖励办法的制定是为了鼓励市民成为城市管理监督员,及时反映问题,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助力城市管理全面提升。

第二部分:奖励原则。主要规定了开展奖励活动必须遵守的三大原则,即公平合理、因事施奖,奖励得当、注重实效,鼓励引导、全面参与。

第三部分:奖励依据。主要明确办法制定的依据。

第四部分:举报范围。主要明确市民举报问题的范围。

第五部分:奖励标准。明确湖州市中心城区市民举报问题奖励标准。

第六部分:奖励兑现。对奖励兑现的办法、期限、特殊说明等作出明确规定。主要规定了对市中心城区的市民举报,每月奖励情况均于翌月15日前确认,并于翌月底前以现金(支付宝、微信)或电话卡等方式兑现奖励;市民举报奖励兑换有效期为60天,逾期作废;每月个人举报奖励额度不超过500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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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