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州市菱湖和孚康宁大药房医保违规案
2023年2月,南浔区医疗保障局对湖州市菱湖和孚康宁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严重不符且不及时整改的违规行为,该药店负责人对此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涉及违规金额1351.6元。依据《湖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该药店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2.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1351.6元;3.暂停该药房医保服务协议5个月。
二、安吉县城南大药房医保违规案
2022年11月,安吉县医疗保障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安吉县城南大药房存在用医保药品串换保健品的问题。经查明,该药房存在利用参保人员配药的机会,将非医保目录药品西洋参饮片串换成医保目录药品,涉及医保基金604.8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604.82元;2.处损失的医保基金2倍罚款人民币1209.64元;3.暂停该药房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
三、湖州市德清县栎林村卫生室医保违规案
2022年11月,德清县医疗保障局接杭州籍参保人举报投诉,称其医保卡在湖州市德清县栎林村卫生室有多次非本人就医看病记录。德清县医疗保障局立即联合杭州市上城区医疗保障局侦办查处。经核查,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该卫生室存在人证不符、冒名刷卡现象,涉及违规金额7793.5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浙江省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7793.54元;2.处损失的医保基金3倍罚款23380.62元;3.对该卫生室医保违规医保医师扣12分,并解除《医保医师服务协议》;4.责令该卫生室加强医保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湖州市德清县元墅医院医保违规案
2022年6月,德清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对德清县元墅医院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串换、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等医保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158897.43元;2.处损失的医保基金1倍罚款158897.43元。
来源:湖州医疗保障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