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反欺诈中心与各区县局反欺诈中心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及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的行政处罚情况,发现共39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存在以下情况:
1、违规串换诊疗项目、非医保药品,超标准收费;
2、所经营的商品进、销、存数量严重不符;
3、处方管理不规范;
4、未按照规定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5、未准确执行医保政策造成参保人投诉等多类违反《湖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湖州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的情况。
现将处理结果予以通报:
暂停医保服务协议8家
告诫处理29家,予以限期整改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家
全市医疗保障反欺诈中心投诉举报电话如下,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浙江省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来源:市医保反欺诈中心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