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执行浙江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

2026/06/23 4.8k 阅读 472 点赞

各相关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根据省局最新文件,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评估标准按《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评估细则、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6〕7号)规定执行。请关注湖州医保局官网相关受理通知。

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涉及地址搬迁的,应提前与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做好沟通对接。

    附件:浙医保发〔2026〕7 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评估细则》《零售药店医疗保障 定点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