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
偷我货物的竟然是我的合伙人!”
近日,织里公安分局织南派出所
成功侦破一起熟人盗窃案件
一名店铺合伙人利用信任漏洞
长期盗取仓库童装牟利
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此前
张先生(化名)在自家童装工厂开展
仓库搬迁、货物清点工作时
发现库存货物数量出现严重缺失
仓库内13000余件童装尾货不翼而飞
张先生以为是记账、出货出现疏漏
但反复核对排查后
货物短缺问题依旧存在
他随即调取仓库监控
发现了惊人的一幕

△李某进入仓库进行盗窃
监控记录显示
凌晨时段
一名男子频繁进入仓库
熟练挑选、打包并搬运童装
而这名深夜反复作案的男子
正是和张先生合伙经营的李某

△李某进入仓库进行盗窃
确认嫌疑人身份后
张先生当即向织南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固定相关证据
梳理货物台账
并依法传唤李某到案接受调查
面对完整证据链
李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到达现场了解情况
“一开始只是想拿几包应应急,
后来发现没人察觉,胆子就越来越大。”
经查,张先生与李某为生意合伙人
李某利用自身工作便利
近一年的时间里
累计作案37次
盗走童装尾货13000余件
累计获得赃款4万余元

△李某指认现场
目前
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湖州公安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快钱”背后是更快的手铐
心存侥幸,终将自食苦果
法条链接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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