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 关于2023年度湖州医保年终结转工作的通知 2023-12-20

2023/12/19 2.0w 阅读 212 点赞

  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医保便签【2023】48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3年度省智慧医保系统年终结转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本次年度结转继续采用“不停机实时联网结算(含零星报销)、停业务经办”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25日20时起线下医保经办窗口将暂停办理职工医保人员增减变动相关业务;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浙里办”手机APP等线上服务平台将暂停办理职工医保人员增减变动相关业务,同步启动职工应征核定等工作。
  二、2023年12月27日20时起暂停办理个人账户收入、个人账户支出、参保管理、缴费管理、商保接口等相关业务。其中城乡居民参保、零星报销业务可继续办理。
  三、在此期间,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经办窗口等对相关业务仍正常收件,在业务恢复后按2024年1月业务规则予以处理。
  四、受年度结转工作影响,2024年1月的退休个账将调整至2024年1月初发放。
  五、计划于2024年1月1日恢复经办类业务,包括商保接口等。
  温馨提醒:全市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5日20时前尽快办理12月相关参保业务。
湖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9日


来源:市医保中心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